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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教学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4日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宿州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校评字〔2019〕6号),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教学巡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成与分工

教学巡视组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务处、学工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红艳

副组长:曹稳根 陈松 许海峰 甘守飞

第一组:曹稳根(组长) 徐基贵 汪材印 张勇 陈黎黎(商学院、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第二组:徐公伟(组长)李玉才 王华 李建楼 周冲 (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

第三组:唐爱华(组长)宁群 黄桂娟 王瑞芳 李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随机巡视组:王红艳 陈松 许海峰 甘守飞

二、巡视时间

2024年2月17日—2月21日

三、巡视内容

1.教师教学情况。教师是否严格按照课表上课,是否按时上下课,教学材料是否齐备,教师上课精神风貌,课堂教学组织情况等;是否开展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教案检查情况以及新引进教师的课前指导工作情况等;

2.学生上课情况。教材是否发放,学生是否按时上下课,以及课堂纪律、听课状态情况等;

3.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运行及环境卫生情况等。

二、有关要求

1. 各巡视小组须于2月17日(星期一)上午第一节课前到达所巡视学院,人员具体分工和其他巡视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2.各巡视小组第一周对所负责区域内二级学院的巡视不少于三次,其中检查上午第四节课是否存在提前下课现象不少于一次;每个学院重点检查并做记录的班级不少于5个。

3.各巡视小组成员在巡视时须详细填写《宿州学院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巡视结束后各组长将本组记录表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巡视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宿州学院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doc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学工部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