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学生评教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的主体与对象
1.评教主体:全院在校学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所有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含校外教师、行业导师、外籍教师)。
二、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宣传动员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5日。
2.学生评教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2日。
三、评价系统及登录方式
评价系统:教学质量保障平台
登录方式:
1.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zlbz.ahszu.edu.cn:8085
账号:学生为学号、教师为工号,初始密码为Aa123456.。
2.手机端:登录网址http://zlbz.ahszu.edu.cn:8090
扫二维码:

账号:学生为学号、教师为工号,初始密码为Aa123456.
(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四、评教工作要求
1.学生评教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为确保学生评教工作质量,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指导此项工作,使评教结果真实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2.各二级学院评教前准备工作:
(1)做好期末学生评教日程安排。2024年12月15日前,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落实通知到每位学生。
(2)做好参评教师及课程信息确认。通知每位参评教师,12月15日前,登录教学质量保障平台查看并确认本学期上课班级信息及对应的参评学生名单。在此期间,教师可以通过选择小于或等于上课班级人数5%的学生不参与评价结果的量化计算。(在“评教学生设置”页面,点击参评班级后的“设置不参与学生”,点击“操作”栏的“修改”,即可设置学生状态为“不参与”,点击“提交”后,其评价结果将不计入最终评价得分)
注意:①若教师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核对教学相关信息及不予量化学生名单导致漏评或错评,由教师个人承担后果。②学生评教开始后,没有通过正常程序而自行调课的教师,课程设置一概不予调整。
(3)课程评价类型核查。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评教中课程评价类型的核对工作,本次学生评教的课程评价类型分为“专业课”“公共课”“公选课”“实验课”“实习实训”“体育课”“不参评”,共7种。系统已根据教务系统匹配了默认的课程评价类型,请根据实际上课情况修改核实。若某门课程或实践环节本学期不参与评价,将其课程评价类型修改为“不参评”即可。
(4)做好对学生的动员和培训。请各班辅导员(班主任)于2024年12月11日—12月15日之间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评教指标内涵,熟悉网上评教操作流程,做好登录密码确认工作,正确认识评教意义,端正评教态度。同时对学生强调下列四点:
①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价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本着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如果出现代评、乱评(故意给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部项目打满分或打不及格分)、错评、漏评等情况,数据将作无效处理。
②正确对待老师的严格要求。严格要求既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同学们不应该因为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③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如果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各二级学院对未及时上网评教的学生,应掌握动态,查明原因,督促其及时参加评教活动,对拒绝测评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④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课程的问卷进行打分时,须注意系统页面的提示要求,评价总分≥90分的问卷数不得高于该课程评价类型门数的5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某同学在系统中显示本学期共有“专业课”7门、“公共课”6门,则该同学在提交问卷时,“专业课”评价总分≥90的不得超过4门,“公共课”评价总分≥90的不得超过3门。
3.各二级学院需做好学生参评率的监测与统计,督促全院应参评学生在评教时段内完成评教任务。学生评教原则上要求各教学班所有学生都参加评教,最终参评率≥95%方为有效评教。
五、评教结果公布及反馈
本次评教结果将于学期结束前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需根据评教结果进行调查分析与总结,实施教学改进工作,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