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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体验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3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及管理水平,积极服务教师发展,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调查的指标体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教师教育教学体验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我校2023年度的教学及管理工作情况、服务教师发展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

二、调查对象

各学院全体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不含网络课程教师)。

三、调查时间

问卷调查所涉及的教学时段:2023年度(20231月1日至今)。

问卷调查的实施时段:2023128—1218日。

四、调查组织及实施

1.本次教师满意度调查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开展,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教师满意度调查具体操作流程为:

第一步:教师打开宿州学院教务处网页,点击宿州学院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211.86.128.194/suzxyjw/),输入本人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进行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上方“主控”板块,选择“教学评价”子系统,进入页面后点击上方的“提交满意度调查”选项卡进入问卷调查页面,显示问卷时间和主题等信息;

第三步:点击“未评价”按钮,在弹出的问卷具体内容页面中,依次逐一评价,同时书写建议,完成所有项目评价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教师教育教学体验满意度调查任务。

2.本次教师教育教学体验满意度调查数据将直接用于学校专业认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审核评估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一名满意度调查员专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杜绝不参加问卷调查等现象,最终参与率≥95%且≤100%方为有效。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做好问卷前的通知与准备工作,组织教师客观、公正地完成问卷调查内容。

2.问卷调查结果将于学校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需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进行调查分析与总结,撰写调查报告,实施教学改进工作。纸质版的调查分析报告于202312月29日前报送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逸夫楼A6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zpc@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