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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切实促进学风建设,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工作安排

1.期末考试巡视组由全体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和各二级学院人员组成,巡视分组及成员名单如下表:

组 别

巡视时间

组 长

成 员

备 注

文科一组

12月27日

高贵珍

汪材印

王海潮


文科二组

12月28日

徐基贵

张勇

王聪


文科三组

12月29日

李建楼

冯松宝

辛政华


文科四组

12月30日

王桂英

潘正高

张海燕


文科五组

12月31日

李玉才

徐国伟

李耀红


理工科一组

12月27日

吴玲

李娟

陈芳芳


理工科二组

12月28日

徐公伟

宁青青

黄桂娟


理工科三组

12月29日

唐爱华

钦媛

宋徽


理工科四组

12月30日

吴晓沛

边洪强

唐伟元


理工科五组

12月31日

王华

张亚峰

王瑞芳


随机

巡视组

汪刘送 张 莉蔡之让 李 亮 杨维志 张英彦 王 俊 李月云 王红艳 方雪梅 凌 峰 唐永刚 刘超 董全德

具体安排见《宿州学院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巡视组由各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巡视本单位的考试。

3.随机巡视组对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4.各巡视组要及时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发规处,由发规处统一通报。

二、巡视组工作职责

1.学校巡视组职责

(1)巡视组负责期末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指导、评价以及考试违规的处理等工作,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除了按《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有关条款扣分外,还要立即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按章当即作出处理并通报。

(2)巡考员在巡视时按《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见附件2)给各二级学院一定数量的考场打分,巡考结束后及时将巡视结果交到发规处办公室。发规处结合全国四六级大学英语考试和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考场记录情况,综合评选出六个校级考风考纪先进单位(文科、理工科各三个)。

2.各二级学院巡视组职责

各二级学院巡视组职责由各二级学院制定。

三、考前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考试前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宿州学院监考教师职责》《宿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组织学生学习《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形成“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光荣”的浓厚氛围,在全院学生中建立“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的良好考试风气。

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 学工部 团委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