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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洁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科学谋划学校“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蓝图,系统推进未来五年事业发展布局,精准对接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全面总结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的成效与经验,客观分析当前发展面临的内外部机遇与挑战,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使命,广泛凝聚共识、明确发展方向,为编制契合学校实际、兼具前瞻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的“十五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调研内容

(一)“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总结评估

系统梳理本单位(部门)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条件保障等关键指标完成情况;

总结提炼本单位(部门)“十四五”期间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特色经验及创新做法;

全面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其深层原因。

(二)发展环境与形势研判

准确把握国家及省级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对本单位(部门)工作的刚性要求及影响;

对标省内外同类高校发展经验,客观分析本单位(部门)的比较优势与短板弱项;

立足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研判本单位(部门)未来五年的发展机遇与风险挑战。

(三)“十五五”发展思路与目标

明确“十五五”期间本单位(部门)的发展定位与核心理念;

科学设置可量化、可考核的核心发展指标,细化年度目标与五年总体目标,重点涵盖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关键领域;

系统谋划支撑目标实现的战略任务与重点举措。

(四)改革重点与政策需求

围绕治理体系、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平台、社会服务、条件保障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

梳理本单位(部门)在落实“十五五”规划过程中,需要学校层面在政策、资源、机制等方面提供的支持事项。

三、工作安排

(一)内部研讨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

各单位(部门)须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专题研讨,广泛听取师生代表、行业企业专家等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初稿。

(二)材料报送阶段(202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

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调研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逸夫楼A609室,张洁);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命名为“XX部门/学院‘十五五’规划前期调研报告”)发送至邮箱:szxyfgc@163.com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部署调研工作,明确专人牵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确保调研全面、深入、高效开展。

2.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调研应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大局与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剖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与改革举措。

3.数据准确,表述精练:调研报告应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可靠、文字简洁规范、逻辑严密。

4.广泛参与,凝聚共识:积极动员教职工、学生、行业专家等多方力量,充分吸纳合理建议,使调研成果真正反映发展诉求、汇聚集体智慧。

附件:XX部门/学院“十五五”规划前期调研报告(参考模板)

发展规划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