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宿州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动员部署会在逸夫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汪刘送、党委副书记蔡之让、副校长李亮、杨维志和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俊出席会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莉主持。
会上,发展规划处处长方雪梅宣读了《宿州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阐述了章程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依据,强调了修订原则、修订程序及日程安排,对修订工作要求及任务分解作了详细说明。
汪刘送强调,《宿州学院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是学校治理理念、治理结构的集中体现,并对做好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章程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修订章程是落实教育上位法和国家教育管理行为的具体行动,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二是要加强学习、理解把握章程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章程修订工作同实现学校“十四五”“两个建成”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内涵建设,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三是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国家、教育部最新政策和学校发展实际。章程的修订既要继承学校优良传统、遵循客观规律、又要勇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彰显大学精神,体现品味内涵,要通过修订章程巩固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四是要高效务实、严谨有序推进章程修订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研究,稳步推进,以高水平的章程修订工作为学校制度建设做好顶层设计。
张莉指出,修订学校章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需要,也是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更是我校立足教育新发展阶段、贯彻教育新发展理念的需要。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高等教育改革一系列的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按时完成。